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上節目指林韋伶陪睡 「巧巧」遭起訴

更新日期:2011/07/29 07:35 記者熊迺祺/台北報導

藝名「巧巧」的藝人王巧薇,去年11月上電視節目指藝人林韋伶「自己爬上老闆的床」,被控妨害名譽。台北地檢署昨天依誹謗罪起訴王,聲請簡易判決處刑。

王巧薇被媒體封為「小孫芸芸」;她日前也控告林韋伶(本名林偉琳)受訪時曾罵她「下流」。警方上月初將全案函送北檢,仍在偵辦。

據了解,王、林2人都曾到韓國受藝人訓,並由同一間經紀公司安排行程,有「同門」之誼。林韋伶曾上節目爆料韓國演藝界陪睡內幕。

檢方調查,王巧薇去年11月間,參加「麻辣天后宮」節目錄影時,指林韋伶「她自己爬上老闆的床,跟老闆在一起之後,回來跟台灣的經紀人解約…,到底是出道一定要陪睡,還是她為了出道,她自己去陪睡,才說大家都這樣子。」林認為所言不實,提出告訴。

王巧薇承認講過這些話,但否認有誹謗意圖,堅稱只是一時口誤,之後曾修飾。不過檢方調閱節目影帶,確認王講過「為了出道去陪睡」等語,構成誹謗。據悉,雙方曾試圖和解,但疑因經紀公司不同意和解條件而作罷。

http://tw.news.yahoo.com/article/url/d/a/110729/2/2vx5u.html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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